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廳機關各處室 (局)、廳直各單位,有關單位:
現將《安徽省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2024年1月8日
安徽省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培訓考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省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業培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二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 培訓考核的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相關管理工作制度規定和培訓考核標準及考試題庫的動態管理與更新;
(二)負責建設全省統一使用的“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系統”;
(三)負責“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考評員培訓考核聘用管理;
(五)負責“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繼續教育、延期監督管理工作;
(六)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及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及監督管理工作,對培訓或考核機構報送的培訓、考核計劃進行審核,對培訓考試現場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派員對考試現場監考巡考;
(二)負責考評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對培訓機構及考生違反培訓考核紀律的行為進行處理;
(四)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培訓考核機構負責“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的具體實施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培訓機構負責“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機構負責考核相關工作;
(二)負責培訓考核場所、設施設備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三)負責師資隊伍建立及考評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負責視(音)頻監控數據的存儲、推送及歸檔工作;
(五)接受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三章 培訓考核管理
第五條 報名管理
(一)“安管人員”報名流程:個人向建筑施工企業提出申請,建筑施工企業統一申報培訓考核。
(二)特種作業人員報名流程:個人向建筑施工企業提出申請,建筑施工企業統一申報培訓考核;個人也可直接向培訓機構申報培訓考核。
(三)報名應當按具體要求提供相關資格材料。
第六條 報名審核
建筑施工企業或個人應當對提交的報考人員資格材料等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培訓機構負責報名資格初審,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確保報考人員資格符合有關規定。培訓機構應當對考生報名紙質材料留存備查。
第七條 培訓管理
(一)培訓機構應當按要求擬定培訓計劃,經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由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培訓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培訓計劃開展培訓,留存簽到考勤記錄、課堂視(音)頻及照片等相關資料歸檔。
第八條 考核管理
實行考培分離制度,原則上各市只設1個理論考試考點。實操考點嚴格驗收限制。
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籌安排考核工作,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后進行考核,考核試卷由系統隨機抽取。
第九條 考評員管理
考評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后,參加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的考評員培訓考核聘用。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考評員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各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基地按照要求,配合做好考評員日常工作。考評員聘期為3年,在有效期屆滿后,應參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的繼續教育且合格,其聘期延長3年。
第四章 考核細則管理
第十條 考核方式
(一)“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理論考核按照國家統一的考核標準執行。采取計算機考核方式,考核時間為60分鐘,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實操考核采用實際操作、口試等方式,由考評員現場進行考核評分并錄入系統,滿分為100分,70分及以上為合格。
第十一條 考核設施建設
理論和實操考核軟硬件設施要滿足《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機構(場地)標準、考核流程的通知》(建質函〔2018〕2284號)要求,考前需要開展考試系統測試工作,判定該考場是否滿足考試需求,系統、硬件及技術狀態是否達標。
第十二條 考核監管
為加強“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管理,各理論及實操考場應當將監控設備接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視頻監控平臺,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考核情況進行全過程實時監管,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考核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章 繼續教育及延期
第十三條“安管人員”繼續教育
“安管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在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完成滿24學時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提交延期復核。
第十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繼續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執業資格證書有效期為2年。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于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完成滿48學時的特種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并提交延期復核。
第十五條 延期復核及不予通過情形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延期復核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如有下列情況的,不予延期復核:
(一)在“安管人員”延期復核時,出現不符合《關于印發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建質〔2015〕206號)文件第七條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延續條件任一情形的。
(二)在特種作業人員延期復核時,出現《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建質〔2008〕75號)文件第二十四條中延期復核結果不合格任一情形的。
第十六條 繼續教育方式
“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繼續教育采取線上培訓方式,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一監管。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對“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規予以處置。對涉及黨員干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查處。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并結合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制度規定。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